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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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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沈序的叔公,沈云山似乎习以为常地摇摇头:“阿序便是这样对待多日不见的叔公吗?”

抵在脖子上的剑没有放开的意思,沈序抚摩着食指,此间唯余呼吸,风声和袖摆摩擦的沙沙声。

沈云山叹了口气,“阿序,这段日子你去哪儿了,叔公只听说皇宫召见过你一次,为了赐婚吧。”

“叔公,”沈序打断他的话,“世上最可怜的就是装傻之人。”

沈云山笑而不语。

“辛苦培养一队的死士很累吧。”少年附在他耳边低语,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他们好没用啊,您何苦养着他们,叔公放心,以后都不用养那些废物了。”

沈云山脸色稍变。

“还有那个万里挑一的走鸦,您说他是梧州情报处最出色的孩子。”沈序勾起嘴角,颇有邀功意味地说道:“他刺探情报的本事确实过人,就是藏身本领不大好,我每天都盯着他送信,可惜他从未发现过我。”

“也是废物,所以我杀了他,您可以再挑一个了。”

攥拳的手逐渐变凉发白,沈云山努力维持平静,可身体还是止不住地轻轻颤抖:“一切听阿序的……下属不中用,再培养就是了。”

他早知道!他早就知道!

他才是瓮中之鳖!沈序这是在给自己下马威!

阴险!疯子!

沈云山勉强撤出一个温和的笑脸:“那阿序此次回来是不走了吧。”

沈序摇头:“烦请叔公继续暂理政务,好好为我梧州培养人才。”

不久住?沈云山验证了自己最后的猜想。

少年收了剑,又恢复成那个温文尔雅的模样,谦逊地作揖:“叔公保重身体。”

沈云山盯着他含笑的凤目,心里一阵一阵地发凉。

后来,他走了。

“沈公。”他的亲信上前拜了一拜,道:“起码您猜想的不错,沈序迟迟不回主公府,确实因为身体有恙,必须静养。”

沈云山叩着桌板,未置可否。

“苦寒散不消,始终是沈序的一块心病。”他忽然嗬嗬地大笑,“他的父母还真是圣人,舍小为大,不要亲生儿子要天下。”

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沈云山去侯爷府做客,沈氏夫妻的小儿子才刚刚出生。

也是在那天,他第一次见到沈序,那时他便有了为将为侯的气质。

一经多年,沈云山也总会喟叹,他背剑望向自己的样子,明明还很小,就独具天之骄子的傲骨和睥睨八方的贵气。

日日夜夜,他都能看到他在练剑,一遍又一遍地重演,却从未有别人来过。

那个时候,沈云山也觉得沈氏夫妻对他寄予厚望,所以才严加对待。

之后他去的次数不多,只是偶尔能听同僚说起沈侯家又出了一个良将。

“急功近利。”同僚却这样评价,甚至惋惜地叹道:“那人又不是铁打的。”

沈云山不明原因,直到沈序三战成名,被亲封冠军侯,功高盖主。

年少时骄傲和睥睨的眼神中多了空旷和漠然,犹如一潭死水。

更多时候,他远离了人群,更愿意一个人秉承父志,永远地练剑。

沈云山知道他中了苦寒散,也知道是他的亲生父母亲手为他种下,至于为何,恐怕要去问问沈序自己。

聪明如他,不可能不知道。

“沈公。”亲信说:“其实咱们根本不用怕他,沈序的弟弟……”

所有人都沉醉权力,沈云山想。

但得到权力的路注定是痛苦的。

“也许,我们的结局,”他喃喃,“真的和阿序说的一样吧。”

“无边孤寂,亲人永隔。”

从这时,他便下定了决心。

兔死狗烹。

这是他最后的底牌筹码。

夜悄然而至,梧州城里却是千灯幻昼。

曦知捶了捶酸痛的手,望向窗外。

“你哥哥要带你去灯会啊。”安蓉蓉收好佛经,“好好玩噢,对了,你要不要做一个兔子灯。”

曦知殷切地点头。

“我给你准备材料,不过呢本小姐有个要求。”她勾勾手指,从袖子里取出一个花花绿绿的小册子:“你哥哥啊太古板了,你把这个给他看,千万别说是我给的。”

感觉不是好事呢,曦知看着安蓉蓉一副幸灾乐祸等着看好戏的表情。

什么册子可以让哥哥不古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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