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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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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何苗:我要辞职。

冯照纬:不批。

冯照纬:我要……你。

何苗:不给。

酸角大糕糕:哈哈哈哈哈哈所以你不批的时候有想到你女人不给你的这一天吗哈哈哈哈。

这一章开启新地图新篇章新人物了喔。

然鹅。

我知道。

你们还是会不停地问我男主什么时候亲女主男主什么时候抱女主男主什么时候上女主。

那本大大就在这里大发慈悲地给你们透露一下。

新地图里男主会又亲又抱女主。

至于什么时候上。

kk。

明天绝对入v了要,到时候要倒v很多很多章,你们记得自觉一点。

☆、海盐冰激凌

听到这两个字,何苗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冯照纬是个怎么样的角色,她已经领略到了,所以也渐渐地能猜出他的想法和举动。

像是觉得这两个字太强权主义,冯照纬平静了一下自己,缓和了语气,解释说:“我一共就两个文秘,盛娇惠才刚刚走,她手头的工作还没交接给你,你现在就要走,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我也并不是不同意你走,只是,你起码等到我再招一个人进来代替再走吧?”

十分合情合理的请求。

不过何苗才不进他的圈套。仔细一想就会明白,文秘的这个岗位在当初招聘的时候本来定的就是一个人,后来忽然改成两个人,小两月工作下来,这个岗位大概有多少工作量,何苗已经心知肚明。总共要做的工作就这么点儿,还得两个人分,分明就是僧多粥少。

当然何苗也不是嫌这里工作轻松,只是这么举个例子。冯照纬所说的工作交接其实是没什么必要的。

再说新招个文秘,这事儿说得是鸡蛋里挑不出骨头,完全合乎情理的。但发布一个招聘公告、从投简历的人里筛选人才、再办一场面试会不是那么简单的。

“什么时候招人呢?什么时候能招到人呢?”何苗说,“冯总,要是一直招不到人,我是不是就走不了了?”

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冯照纬故意推说一直招不到人,死活把何苗卡死在这。

冯照纬这老狐狸,何苗觉得他是做得出这种事的,而且做得一点也不会心感愧疚,还会自然得不得了。何苗要是信了,那就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呢。

她心中笃定,目光里自然带了一种了然于胸的坚定,就这么直直地看着冯照纬,看他怎么狡辩。

“……”

怎么样,说不出话了吧,哑口无言了吧,被她说中那一肚子坏水了吧。

何苗说:“冯总,我的试用期还没过,所以三天过后,我会自己走人的。”

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里规定的。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劳动者如果还在试用期内,那么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只要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时间就可以走人。

何苗刚进社会,对这些其实并不是很熟悉,又是第一次主动提出离职,还不太清楚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东西还是中午在食堂吃饭时碰到的那俩人告诉她的。

两个人年纪轻轻,但早就开始工作赚钱了。精致的那个叫杨小光,普通的那个叫梁磊,两人同岁,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就出来闯荡江湖,说什么都不肯去上大学。

尤其是这个杨小光,不是一般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类比的,他就是那种在高考考场上敢写优秀零分作文的考生。

好在他脑子还算灵光,肄业后就拉着梁磊一起创业,本来是想搞个男团当当走走花路的,但考虑到梁磊的颜值问题,此事很遗憾地作罢。后来发现网络直播能赚钱,又琢磨着去当网红,至于当什么网红呢,又是搞了不少尝试。

起初是卖衣服,后来发现他们两个无名小卒,根本没人买他们的账。中间又当过一阵子段子手博主,微博下转发评论点赞加起来还没两位数,总结了一下经验,应该是宣传不到位。

那怎么宣传呢?

投钱呗。

可惜他们都是穷学生,哪里有钱。家里有钱,但他们家里人都不赞成他们这么玩物丧志不务正业,别说投钱,甚至还切断了他们的经济供给。

那段生活费都没有的日子,别提多惨了。发个搞笑段子,微博下一个小可爱回了一句哈哈哈哈,然后就没了。

他们差点没考虑去天桥下贴膜赚点救命钱。

后来真的去了,结果发现他们贴膜赚的钱,还不如隔壁小哥唱个卡拉ok赚的多。

也正是由于这个卡拉ok小哥,给了杨小光一记启发。

这卡拉ok小哥唱歌也就一般般,但这么一般般的歌技,每次都吸引一大票围观的女粉丝,原因没有别的,就一个字:帅。

卡拉ok小哥长得有那么点儿某当红炸子鸡的味道,这个当红炸子鸡的女粉们平日见不到偶像真容,就到天桥底下来围观个冒牌货过过眼瘾。

这些女粉们是真舍得砸钱,卡拉ok小哥很快就赚疯了。再过几天,杨小光和梁磊就没在天桥下见过这个小哥了。梁磊问杨小光,小哥哥去哪儿了,杨小光红着眼睛,酸溜溜地回:肯定是拿着脑残粉的钱,喜提宝马去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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