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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回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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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天点头,“你是必定要留下的,不过你一个人我还是不放心。这样吧,卓跟、白虎、野人、天狼、鬼手你们五个留下,协助小帅跟秦将军敲定建立合作的细节。至于金鹰,就跟着我一起回国。”

“团长,我也想去华国。迷笛的环境太艰苦了,长期在这里待下去,我怕自己真的会变成野人的。”野人哭丧着脸。

陈小帅怪笑,“野人,你小子别多想了。华国那边,捍卫者的基地也是建在荒郊野外,而且目前还在建立之中。你要是想现在回去,可得做好在荒郊野外打持久战建立基地的思想准备。再说了,华国那边什么都管得严,做什么都束手束脚的,你这种性子在那边不知道会觉得多憋屈。”

“那还是算了,我还是留在迷笛吧。虽然环境艰苦了点,至少能图个自在。”野人马上改口。

林晓天又看向其他人,“你们呢,还有意见么”

“没有。”众人回答。

“那就这么决定了,明天一早,我就和金鹰赶回华国。”林晓天说着看向小帅,“迷笛这边的事情就交给你负责了,你可要照顾好弟兄们。还有,千万要提防那个神秘人,在他的身份水落石出之前,你们每个人都要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时刻保持警惕。明白没有”

“明白”事关弟兄们的安慰,陈小帅等人都严肃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林晓天就和金鹰赶去迷笛国的首都,搭乘最早的班机赶回了明珠。

明珠国际机场中,得知消息的陈恬请了假,早早的就赶去接机。

看到林晓天笑意盎然的走出时,她惊喜不已,大步冲过去,猛的投入了他的怀中。

“古人都说小别胜新婚,这么几天不见,是不是想死我了。”林晓天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

陈恬猫在他的怀中,娇嗔道:“谁让你这个坏家伙的电话老是打不通,都急死我了”

“迷笛国是这样,情况比较复杂。”林晓天笑笑,忽而凑到她耳边,柔声道:“不管你想不想我,反正这几天我是想死你了。所以事情才办完,我就搭乘最早的班机赶回来了。”

陈恬心里暖暖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笑容,也小声道:“我也想你。”

“哪儿想了”林晓天盯着她的眼睛。

陈恬脸色发红,羞涩道:“哪儿都想。”

林晓天低下头,轻轻衔住她的嘴唇。厮磨片刻后,他看着怀中眼神迷离的佳人,邪笑道:“我品尝出来了,你的小嘴想了。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想了。”说着,他目光肆无忌惮的飘向陈恬身体某些敏感的部位。

“坏蛋”陈恬娇羞不已,嗔怒的白了他一眼,又将脑袋埋入了他的怀中。

林晓天的身后,金鹰脸色平静,目光淡定的飘向其他地方,一言不发。他平时话就很少,而且非常善于伪装,所以如果别人不主动跟他讲话,他基本上不会讲话。

而作为一名杰出的狙击手,他的目力和耳力都是相当惊人的,林晓天和陈恬你侬我侬打情骂俏时的那些内容可以说是都一丝不漏让他给接收了。他没有什么恋爱经历,见到听到这些肉麻的画面和对话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将头偏向一边,刻意让自己将注意力转移到别处。

林晓天和陈恬温存了片刻后,终于也意识到身边还有个兄弟,便开始为他们互相介绍:“恬恬,这位是我的好兄弟,金鹰。”

“金鹰你好。”陈恬露出个甜甜的笑容。她已经知道林晓天的身份,所以一听他说“好兄弟”这个字眼,就知道金鹰应该是捍卫者里面的人。

金鹰露出笑容,有些不好意思道:“大嫂好。”

“金鹰,跟恬恬不用那么拘谨的。”林晓天笑着说。

金鹰点头,可还是那副木讷的样子。

林晓天也不再强求。他知道,金鹰的性格就是这样,稳重,话少,但是做起事情来,丝毫不含糊。

他还清楚的记得,当初和尚见到金鹰时,就直接下了断言:“这家伙就是个天生的狙击手。”

后来金鹰的表现确实印证了那句话。他就天生的狙击手,稳重,沉得住气,善于伪装自己,最为重要的是,他对于狙击枪这种武器还有一种天生的天赋。

对于这种天赋,和尚也曾跟林晓天介绍过。他当时说:“金鹰是金戈世家的传承者,而金戈世家的子弟,天生都对武器有极强的天赋。”说完这些,他还提醒林晓天,一定要用好金鹰,说不定会成为未来发展大路上的一大助力。

林晓天当时还不明白和尚为什么这么说,直到和尚临离开捍卫者前,将一些绝密资料交给他后,他才明白过来,金鹰的身份到底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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